陆军
元帅:陆军元帅;
元帅
将官:大将、兵种上将、中将、少将;
校官:上校、中校、少校;
尉官:上尉、中尉、少尉;
士官:分有/无剑节士官两个阶层
带剑节士官:资深军士长、上等军士长、军士长
无剑节士官:准军士长、军士;
士兵:资深豁免兵、豁免兵、上等列兵、列兵。
总参勤务军官军衔设总参勤务上校、总参勤务中校、总参勤务少校、总参勤务上尉等。
总参勤务军官的待遇、晋升等方面均优于同级别的军官。据当时德国将军的回忆,一个总参勤务上校可以监督、参与集团军群级部队的作战指挥,颇有点“钦差”的味道。著名的“七二零狼穴爆炸案”的主谋施陶芬贝格,在任后备军参谋长时就被改授总参勤务上校军衔。
注意,德军军衔体系并非一条直线,如“上等列兵”军衔便是授予在部队无出色表现甚至表现不佳的列兵,其之后基本失去了晋升的机会。
空军
元帅:帝国元帅、空军元帅;
将官:空军大将、空军上将、空军中将、空军少将;
校官:空军上校、空军中校、空军少校;
尉官:空军上尉、空军中尉、空军少尉;
士官:空军军士长、空军上士、空军中士、空军下士;
士兵:空军上等兵、空军一等兵、空军二等兵、空军三等兵。
飞行勤务军衔设飞行勤务上校至飞行勤务下士。
海军
元帅:海军元帅;
将官:海军大将、海军上将、海军中将、海军少将、海军准将;
校官:海军上校、海军中校、海军少校;
尉官:海军上尉、海军中尉、海军少尉;
士官:海军军士长、海军上士、海军中士、海军下士;
士兵:海军上等兵、海军一等兵、海军二等兵、海军三等兵。
党卫军
党卫军以职务名称为军衔等级。
元帅:全国领袖;
将官:总指挥、副总指挥、总队长、旅队长;
校官:区队长、旗队长、一级突击队大队长;
尉官:二级突击队大队长、一级突击队中队长、二级突击队中队长、三级突击队中队长;
士官:一级小队长、一级小队副、二级小队长、二级小队副;
士兵:三级小队长、三级小队副、组长、队员。